简述大陆法的结构和特点 简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
您好,今日西西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简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1、他们的区别主要是:(1)法律渊源不同。
2、在法律渊源上,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有所不同,这种不同主要在于判例是否是正式意义的法律渊源。
3、在大陆法系中,一般情况下,制定法是正式的法律渊源,而判例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。
4、以往的判决不能作为公正判决的直接依据,法官与无权通过判例创造法律规范。
5、在英美法系,制定法、判例页面法只有在被应用到积分中才被视为法的渊源。
7、一般来说,法官在适用法律时,首先考虑适用的是普通法,而后是衡平法,最后才是制定法。
8、(2)主要发展阶段上,几乎都有相似的法典。
8、(2)主要发展阶段上,几乎都有相似的法典。 >
10、而在英美法系国家,但其制定法一般采用单行法形式,不采取包罗万象的法典形式。
11、(3)法律分类的不同。
12、大陆法系的国家一般都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作为法律分类的基础,而英美法系则以普通法与衡平法为法的分类。
13、(4)诉讼程序的不同。
14、由于历史法官为中心,法官既要帮助双方理清争议的焦点,积极指导取证活动,还要在法庭上主动询问双方
15、此类诉讼程序突出法官的权益,具有纠问式诉讼16、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则以原告、被告及其辩护双方代理人为中心,双方讨论的“仲裁人”而不能参与讨论。
17.望小伙伴们会喜欢。